浙江省第十六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栏目:作文范文作者:editor来源:互联网发布:2024-01-31浏览:3

浙江省第十六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是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两年举办一届的综合性摄影艺术展览,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全省级摄影艺术展览。

  浙江省第十六届摄影艺术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作品表现中国大地的山水之美、民风之美、发展之美和新面貌、新气象。以此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的纪念活动。

  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

  1、浙江籍或在浙江工作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作品应为2013年5月以后创作的新作品)。

  2、展览分为纪录、艺术、商业、多媒体四大类,单设“青年组”。参展人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组)别,每位投稿人不论选送几个类别,总数不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一件”)。参评青年组作者应在个人资料中注明真实年龄。

  3、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选送。

  4、组照作品每组限4-6幅。

  5、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6、投稿方式:本次展览只接受纸质作品投送参评,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7、多媒体类影像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须以DVD数据光盘或计算机用数据存储器(可通过计算机相关软件播放)的形式投稿。

  8、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历届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获奖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9、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几个类别,总数不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一件”)。参评青年组作者应在个人资料中注明真实年龄。

  3、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选送。

  4、组照作品每组限4-6幅。

  5、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6、投稿方式:本次展览只接受纸质作品投送参评,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7、多媒体类影像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须以DVD数据光盘或计算机用数据存储器(可通过计算机相关软件播放)的形式投稿。

  8、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历届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获奖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9、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10、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1、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二、作品入选设置

  1.本届全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00幅(组)左右。设:金奖作品8幅,银奖作品15幅,铜奖作品25幅。

  2.“青年组”,入选作品约50幅(组)左右。设:金奖作品2幅,银奖作品4幅,铜奖作品6幅。

  3.评委推荐: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幅为评委推荐佳作。

  4.设优秀组织工作奖: 6个(市级3个、县级3个)。

  本届展览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浙江省第十六届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奖”。

  注:展览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组)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三、类别(组)释义

  1.纪录类:

  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2.艺术类:

  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3.商业类:

  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影室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4.多媒体类:

  指将静态影像与动态影像结合,并配以音频、特效等多种艺术手段创作的影视作品。注重艺术性、社会性、创新性鼓励探索新的视听作品。

  5.青年组:

  年龄在14~34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出的“青年”定义),在浙江中的青年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投稿青年组作品不能重复投稿其他类别。

  6.评委推荐作品:

  为体现求同存异的评选要求,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入选作品中推荐一幅(组)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作品。

  四、特别说明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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