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招生办电话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招聘教师(3篇)

栏目:作文范文作者:editor来源:互联网发布:2024-01-31浏览:2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招生办电话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招聘教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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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招生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来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四条 对于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专业级差。

第五条 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六条 我院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七条 学院在编制招生计划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本科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使用的基本原则为: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情况好、分数高的省区。

第八条 学院在遵循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按照英语、语文、文综、数学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报考其他工科、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英语、语文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同分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本章程第十条执行。

第九条 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原则是: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与省艺术联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按照省艺术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省艺术联考成绩同分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条 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六条 我院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七条 学院在编制招生计划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本科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使用的基本原则为: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情况好、分数高的省区。

第八条 学院在遵循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按照英语、语文、文综、数学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报考其他工科、管理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英语、语文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同分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本章程第十条执行。

第九条 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原则是: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与省艺术联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按照省艺术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省艺术联考成绩同分考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确实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意向的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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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招生详情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电 话:0312-2165166010-82323760

传 真:0312-2195555

网 址: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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