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个人反腐倡廉心得体会(精选31篇)
个人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篇1
反腐倡廉工作是我党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全力推进的反腐倡廉工作是我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做出的历史抉择。近几年来,我们党揭露了一部分党内党外的高层及地方一些主要负责人利用手中掌握着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利,进行钱权交易,把国家的钱财挥金如土,把自己的子女优先安排,视人民群众于不顾,甚至公开包养多个情人,为自己的情人大笔挥霍,以满足自己的私欲。在《忏悔录》中,类似例子也举不胜举。腐败者的沉沦不仅让人痛心疾首,更使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肩负的责任之重。“志当存高远”,从加入党组织的那一刻起,我们的誓词、行动就紧紧和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联系在了一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宗旨,任何时期都应铭记在心。作为一名人事工作人员,要想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廉洁自律,真正做到一心为党,一心为公,永葆党员干部的纯洁公仆本色,就应充分做好以下几点:
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从那些腐败者违法犯罪的轨迹中,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他们用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权色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更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我公司党组织也经常组织开展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学习活动。通过近些年来腐败分子们的相继落马等鲜活的案例,我看到有些党员干部由于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疾首。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们无力而不往,作为一个共产党员,要清醒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免疫力,不断增强政治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的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权力观。时刻清醒的认识到权利是谁赋予的,应该正确利用手中的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
二、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回顾我们党内的某些腐败分子的恶劣行迹,令人深思,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贪官们留下了千古骂名,永远被钉在了耻辱柱上。以案为鉴,才能警钟长鸣,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人莫贪,清贫为官是正道”,在工作中,每名党员干部要做到不时的警示,提醒自己。
作为一名人事工作人员,如果说一套,做一套,就会逐步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就会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在本职工作上,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要立共产主义的大志,成人民群众的大事,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
三、勤奋做事,廉洁做人,永葆公仆本色
党对我这么多年来的教育,让我深刻领悟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从事人事工作的共产党员,我就要时刻将自己的工作实践跟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联系在一起,做事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要为职工做老实事、做本分事,要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航标,千万不能背离了为民办事的航线。只有坚定自己的信念,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抵御住各种诱惑,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也只有严格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站稳党和人民的立场,据腐蚀永不沾,自觉的做到一切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才能达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个人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篇2
“干部工作中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严重违纪现象,深深伤害了广大的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只有从这个源头抓起,才能加强党心、民心的凝聚力,重新树立党的威信和光辉形象。
“为私欲选人,选自己的人”一直以来就是选人用人工作中最让人头疼的问题。要在选拔干部工作中营造出“立党为公、选人为公”的气氛,做好选拔干部工作,就要坚持原则、制定出操作性强的选拔制度、并加强参与选拔干部的领导自身的素质和作风建设。从我们在平时的反腐倡廉的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首先原则上要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干部的首要标准,要把“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作为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的原则。在选拔干部之前,我们要对他们的思想动态进行跟踪检查,确认他们真正能做到“三个代表”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应当暂时放置下来,不断进行培养直至其成熟后,方可重用,否则会给党和国家留下重大隐患。
第二、要把扩大民主、落实群众“四权”作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基本方向。即要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落实这四权,重点落实在知情权上,群众对干部选拔的情况不了解,盲目的参与和选择,只会使我们的工作更加难以开展。只有充分发挥了民主的选拔工作才能选拔出好的干部,才能选拔出人民所需要的干部。
第三、要规范和推广民主推荐。对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要进行规范、对个人推荐和组织推荐要重视,对推荐的程序要按照规定的具体程序按照标准进行操作。推荐工作是选拔工作的开头,如果开头这个基础打不好,那后来的工作肯定是要失败的。对推荐出来的干部人选,要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严格筛选表决,并按规定实行任前公示程序,将工作全部曝露在群众面前。
第四、要强化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规范用人权上的强化监督,减少出现用人制度上的“个人权力空间”和“暗箱操作”的机会,在程序上作出了一系列严密的规定。“人民的眼睛是血亮的”,只有将所有选人用人的工作放在群众的面前,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才能分辨出是对是错。
以上述原则才能建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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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本文2024-05-27 18:14:51发表“心得体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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