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洁管理细则
物业保洁管理细则(精选5篇)
物业保洁管理细则 篇1
1、楼内保洁
(1)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1次,地面每周湿拖1次。楼道内所有电表箱、配电箱、消防栓箱、暖气井门、无人居住入户门、单元门、楼梯墙面及扶手、楼梯窗、楼道灯开关等公共设施,均每周清洁1次,无明显积尘、污渍、乱贴、乱画,划痕,玻璃整洁、透明,目视干净。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日清洁1次;
(2)屋顶无蜘蛛网,通道公共部位无私占、垒砌、乱停乱放车辆及堆放杂物;
(3)踏步无灰尘、油渍、杂物;
(4)踢脚线无尘土,上截面可见实物本质;
(5)门厅上方不得有妨碍落水的杂物和伤害人身的物品。
2、环境及公共部位保洁
(1)楼体、墙面乱写、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悬挂衣物、杂物,无私自改变墙体颜色,无利用墙体做营业性广告;
(2)楼房前后、路面每日清扫1次,无污物、泥巴、油渍、纸屑、果壳、落叶、塑料袋等有碍环境卫生的杂物,烟头1平方米内不得多于1个,路面无妨碍交通的砖头石块等障碍物及损害车辆行人的危险物品,雨雪天及时清扫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宣传栏、标识牌、景观雕饰、健身设施、路灯杆、信报箱、变电箱每周擦拭1次,上面无积灰、污迹、乱贴、乱画,无小广告。水景开放期内,每2日清洁1次,水面无明显漂浮物;
(4)确保排污系统顺畅,污、雨、沙井每月检查清理1次,井内无淤泥、砖头瓦块等杂物。如因业主造成堵塞,疏通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5)区域内禁止饲养家禽宠物,车库、储蓄室严禁生火、做饭、堆放易燃易爆腐蚀物品,发现上述情况要立即组织解决;
(6)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定点倾倒、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垃圾筒外面每周擦拭1次,内面每周清涮1次;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每月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灭鼠每半年进行1次。
物业保洁管理细则 篇2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全厂绿化区的花木浇水、施肥、除草、修剪、养护、培土等管理工作。
2、负责厂房大厅、展示柜、接待室、办公区的清洁工作。
4、负责厂区主要通道,分支道路,篮球场及周围、食堂外围及卫生间,厂区所属排水沟,绿化地的卫生保洁工作。
5、负责宿舍一至三楼踏步、平台、走道、楼梯扶手的卫生保洁工作。
6、负责三楼接待房的卫生保洁,床上用品清洗工作。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每天对厂房大厅、办公区全进行全范围清扫两次,分别为早晚各一次。早上必须在8:20前完成,下午为17:30开始。上班时间坚持做到随时清扫持续维护,特殊情况下由综管办安排的工作必须及时完成。
2、精心种植,养护花木、草坪,增加绿化地的绿量、绿化覆盖率。
3、草坪、花木应保持美观,整洁,花草修剪整齐美观,确保花草无枯萎,无积尘,无损毁,出现问题的要及时修复、补栽,保持成活率。
4、对恶意损坏草坪、花木及乱摘等行为要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上报综管办。
5、保持绿化地无枯枝、干叶、杂草、杂物,无烟蒂,无其它非绿地装饰品的放置,确保绿化地美观整洁。
6、保持篮球场及周围,厂区主要通道、分支道路干净整洁,无烟蒂、痰渍、纸屑等杂物,保持厂区所有排水沟无杂物堆积。
7、随时清扫运输车辆撒、漏的各种杂物,发现乱扔、乱倒现象应及时制止,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综管办。
8、清洁公共卫生间,无杂物,不堵塞,要求洁净无污渍。
9、做好绿化地和道路所积垃圾的清运工作。
10、服从安排,排受工作检查,执行八小时工作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1、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事项。
物业保洁管理细则 篇3
(一)职责
1、负责区域内环境、楼道的清扫保洁工作;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2、负责区域内公共设施的清洁、完好,保证使用效果;
3、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
4、维护区域内卫生秩序,对业主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标准
1、楼内保洁
(1)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1次,地面每周湿拖1次。楼道内所有电表箱、配电箱、消防栓箱、暖气井门、无人居住入户门、单元门、楼梯墙面及扶手、楼梯窗、楼道灯开关等公共设施,均每周清洁1次,无明显积尘、污渍、乱贴、乱画,划痕,玻璃整洁、透明,目视干净。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日清洁1次;
(2)屋顶无蜘蛛网,通道公共部位无私占、垒砌、乱停乱放车辆及堆放杂物;
(3)踏步无灰尘、油渍、杂物;
(4)踢脚线无尘土,上截面可见实物本质;
(5)门厅上方不得有妨碍落水的杂物和伤害人身的物品。
物业保洁管理细则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 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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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洁管理细则
本文2024-06-07 01:11:45发表“条据书信”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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